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

[研究] Lenovo x230

414新的筆電來了!

這是我第一次使用lenovo x系列,與雙A或蘋果一樣,lenovo自己也有一些內建的特殊軟體,有自己的雲端硬碟(5GB)。當然,也有一些不同的使用方式,像是切換中英文的鍵變成只要按一次shift就可以,而切換半形/全形,我現在還沒找到(笑)。

但開始使用這台筆電,最最令我驚奇的是,原來我是一個筆電控?


在這台筆電(以下暱稱闕點點)進駐之前,我是使用桌電。使用桌電嘛,當然就會外接鍵盤、外接滑鼠、再來個大螢幕。原本都不覺得這些對我有什麼,加上我又已經習慣布萊克(我的小黑筆電)的13吋螢幕、13吋的大鍵盤,在入手點點之後,才又找回我對12吋筆電的熱愛。

很多人應該覺得我是怪咖,大家都希望筆電螢幕越大越好、鍵盤最好大到有自己的數字鍵,怎麼我喜歡12吋以下的?

這個嘛,比起大到需要抬頭、兼詔告天下你在做些什麼事情的大螢幕,我比較喜歡一覽無遺的小螢幕;而比起大到手指必須張很開、又常讓我打錯字的大鍵盤,我比較喜歡一手可以掌握的距離!況且,我是個非常習慣筆電數字鍵的人,對我來說,給我九宮格數字鍵,我未必打得比較快!再者,滑鼠對我來說不構成威脅,因為無論是觸控板或是小紅點,在我手上就跟滑鼠一樣好用XD!(除了作圖小紅電會不適合)

我就是這樣子的怪咖!

事實上,點點的大小應該是13吋,但我實際看來他應該只有12吋,而且剛剛好是A4大小,打開始後螢幕大小又比A4再小一點。這簡直跟我的第一代小白筆電懷特身形一樣啊!有的人找男女朋友,會找差不多身材的人;我挑筆電,也是找差不多身材的筆電!我實在太愛這個尺寸了~當初在評估是否要買小黑筆電的時候,我最不滿意的就是他13吋,太大了,但找遍了當時的筆電,12吋的筆電正在式微,大家都做13吋或11吋。所以能得到點點這個身材的筆電,真的是讓我心花怒放~

不曉得為什麼,總覺得用這台筆電可以大幅增加我的效率XD 也許是鍵盤太好打了、身材太得我心了、打字速度可以變超快,總之!希望我和點點相處愉快,他能夠讓我生產力大躍進~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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